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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资讯列表

残疾人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2009-02-15
摘要:
目前,我国对残疾人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内容:  下列事项免征增值税或给予优惠: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由民政部门、街道、乡镇举办的福利企业,安置“四残”(指盲、聋、哑和肢体残疾)人员比例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建立了“四表一册”,持有合法有效的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可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残疾人应当履行哪些基本义务?
2009-02-15
摘要:
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同时还必须履行义务。  公民的义务与权利有两点不同:  第一,作为权利享有者,可以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也可以不行使这些权利。也就是说,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却不能放弃,必须履行。  第二,权利和义务都带有强制性,但其针对性不同,国家用强制力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  益不受侵犯,这种强制性是针对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非法者的。但对义务则不然,国家是用强制力来保证宪法和法律规定公
国家和社会对残疾人“特别扶助”的主要有哪些内容?
2009-02-15
摘要:
《残疾人保障法》第4条规定:“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特别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这是国家法律关于对残疾人实行特别扶助原则的规定。国家和社会之所以要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给残疾人以特别扶助,理由有二:  一是残疾人因为身有残疾而成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在参与社会生活时,除具有公民的共性外,还存在特殊性,通常的方式对他们往往难以适用,必须辅之以一些特殊
伤残军人享受哪些待遇?
2009-02-15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1988年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军人主要享有以下待遇:  1.在服现役期间,参战或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办理退休手续,由原征集地或直系亲属的居住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  2.退出现役后没有参加工作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抚恤金;退出现役后参加工作,或者享受离休、退休待遇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保健金。继
残疾人应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2009-02-15
摘要:
对于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应由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统一接受并组织实施,因此,不存在残疾人申请的问题。对于非指定辩护的刑事诉讼案件和其他诉讼案件的法律援助,应当由申请人向有管辖权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于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应当由申请人向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至于法律咨询、代书等简易法律援助申请以及紧急情况的法律援助申请,残疾人可以不受上述管辖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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